鄭曉麗律師案例:銀行承兌匯票糾紛
日期:2019/10/17 11:18:47
2013年4月,某公司在業務往來中取得面額為1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一張,在臨近銀行承兌匯票兌付期限屆滿時,公司財務部門聯系承兌銀行,得知公司所持銀行承諾匯票已經被某鋼材公司申請除權判決,承兌銀行準備在該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就向該鋼材公司付款。
某公司將該案委托本律師處理,鄭曉麗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匯票承兌銀行所在地,對案件的發生及現狀進行詳細的調查解,情況是:某鋼材公司取得該銀行承兌匯票之后,急于獲取現金,四處找人對該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貼現,被他人騙走并用于購買貨物,于是該銀行承兌匯票經過多次轉讓,最后轉手到某公司處。某鋼材公司上當受騙后并沒有報警,也沒有采取法律維權措施,而是走歪門邪道,以欺詐的方式,謊稱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并除權判決,企圖將自己上當受騙的損失轉嫁到該銀行承兌匯票的最終持有人身上。
鑒于本案案情緊急,稍有不慎就會前功盡棄,于是鄭曉麗律師立即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并隨后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判決該銀行承兌匯票項下的100萬元的權益歸某公司所有。經過本律師的多方努力,法院最終裁決某公司勝訴,并認真考慮到本律師的建議,并將某鋼材公司負責人的不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