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拘留
日期:2019/8/8 17:53:15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對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有法定緊急情況,對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和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臨時性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只有緊急情況下才能拘留;公安機關、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手續的,不能先行拘留。
公安機關、檢察院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即有證拘留】。
拘留后,決定拘留機關要做2項工作:
(1)通知:除了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外,應當24小時內把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通知其家屬或所在單位(家屬和所在單位二者通其一即可);
(2)訊問:
A.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B.認為需要逮捕的,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應當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證據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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